皮海洲 皮海洲的博客

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1993年入市,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述为主,以反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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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提交的一份关于尽快开展基金公司股权激励试点的提案,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及舆论方面对基金经理离职潮的关注。

        公募基金人才流失问题,已成为困扰基金业稳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根据统计,2006年-2009年,国内基金业分别有160只、188只、189只和199只基金发生基金经理变更,基金经理变更呈逐年上升态势,这种态势目前仍在延续。截至3月6日,今年已有51人次基金经理变动,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甚至“奔私”,对于基金业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同时也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因此,留住人才成了目前国内基金业的重要课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谢卫委员提出了尽快开展基金公司股权激励试点的提案。

        其实,对于基金经理的跳槽问题,管理层是非常重视的。一年前,证券业协会就发布了《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试图通过注册登记的形式来限制基金经理的频繁跳槽。但从一年来《注册登记规则》实施的结果来看,该规则并没有起到限制基金经理变动的效果。毕竟基金经理变动牵扯到太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基金经理“奔私”,更是一纸《注册登记规则》所无法阻止的。

        那么,实行股权激励能否留住基金经理呢?笔者以为,此举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但也不能完全解决基金经理跳槽尤其是“奔私”的问题。毕竟这其中同样牵涉到利益关系问题,比如股权的多少,是否能够抵御跳槽可能带来的利益。如果跳槽或“奔私”能够带来更大的利益,那么股权激励同样难以把基金经理留住。

        而且,公募基金的约束太多,也是一些基金经理不愿意留下的重要原因。比如,基金经理不能自己炒股票,使得基金经理自己的资金无法实现财富的增值。并且,基金经理不光要上报自己的账号,还要上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账号,以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这是一些基金经理所难以接受的。所以,即便是实施股权激励,要完全阻止基金经理跳槽是不可能的。

        但基金经理跳槽明显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那些要跳槽的,尤其是要“奔私”的基金经理,通常是具备了一定投资能力的基金经理。而这些基金经理实际上是由基金公司培养起来的,是用基金持有人的资金培养起来的。不论这些基金经理在过去的投资中盈亏如何,他们的教训与经验都是基金公司的宝贵财富。但这些基金经理在掌握了一定的投资技能后,却要跳槽,这显然是对基金公司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损害。

        因此,面对基金经理的跳槽,除了考虑采取股权激励等措施留住基金经理之外,更要建立保护基金公司利益、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机制。即引入一些体育项目中球员转会的做法,建立基金经理转会制度。基金经理是基金公司的财富,基金经理要跳槽,就得向基金公司支付一笔不菲的“转会费”,以示对基金公司与基金持有人的补偿。如果基金经理不支付转会费而辞职,则三年之内不得从事与证券投资相关的任何职业,否则,基金经理就应支付与转会费等额的损失赔偿。这种转会制度既能保护基金公司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也可以对基金经理跳槽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

         http://www./newshtml/20100311/20100311055647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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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推出国际板的呼声甚高。如全国政协委员、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在向“两会”提交的提案中表示:应该加快进程,推动国际板早日推出,为抑制股市泡沫、释放流动性过多的压力创造条件。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市长韩正7日在接受有关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希望尽早推出国际板。

        推出国际板的问题受到“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推出国际板是2010年中国股市最大的哥德巴赫猜想。更何况,推出国际板关系到一些利益阶层及上海市的切身利益问题。如中金公司目前正在与国际板重要客户紧密接触,作为中金公司董事长的李剑阁当然希望国际板早日推出。利益决定立场,李剑阁委员的提案并不令人感到意外。而国际板又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上海市市长的韩正希望尽早推出国际板的表态也很正常。

        但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尽管李剑阁委员表示,有关部门推出国际板的准备工作已经进行了两、三年时间,目前技术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但实际上,目前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并不成熟。以笔者拙见,推出国际板必须满足三大前提条件。

        首先是国际板的有关规则要制定出来,而且就其中的新股发行制度来说,必须能够抑制新股高价发行,这是国际板推出的首要条件。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耿亮3月8日表示,国际板上市公司规则和交易规则已有初稿,但耿亮同时也表示,初稿还有待反复修改论证,将来在合适时机还要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也印证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在今年2月初的说法,即国际板有关规则预计到今年年底能制定完毕。因此,目前谈论国际板的推出问题,其实只是一种空谈。更加重要的是,在国际板的相关规则中,务必要能够有效控制新股高价发行问题。如果国际板的外企也与国内企业一样高价发行,这必然造成国民资产的流失,并招来国人的强烈反对,对国际板的顺利推出不利。

        其次,是在国际板正式推出之前或同时,要正式开通“港股直通车”,让国内投资者能够直投港股,乃至其他国家股市。让外企走进来,让国内投资者走出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让国内的投资者走出去,可以直接投资香港股市上的汇丰控股、东亚银行等股票,这样才可以避免汇丰控股、东亚银行在国际板上超高价发行。如果继续把国内投资者困在A股市场而不能直投港股,任凭汇丰控股、东亚银行等在国际板上高价发行,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

        此外,国内公司融资与再融资的压力有所减缓,避免外企发行与国内公司抢夺资金。从目前来看,国内公司融资与再融资的压力甚大。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国内银行面临着全面融资、再融资的压力。中行拟在A股市场发行可转债400亿元,交行配股420亿元,招行配股220亿元,兴业银行配股180亿元等等,农行上市也在等待时机,工行、建行也有再融资传闻。而为了减缓银行融资压力,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两会”期间甚至强调,希望银行最好别增发,尽量考虑使用留存利润补充资本,希望大金融机构再融资“不要撞车”。在国内银行的再融资也要受到种种约束的情况下,推出国际板让汇丰控股这样的外企来A股大规模融资,显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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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问题受到证券界代表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3日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下一阶段将继续强化市场化的约束机制,接下来的改革思路和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7日,朱从玖针对新股“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集资金)问题又再次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启动存量发行。他说,将从制度上加强新股定价合理性,考虑存量发行、券商配售和网下配售股份的锁定问题,此外,还将对新股发行采取审核制或注册制等问题的可行性进行讨论。

        从朱从玖的一系列表态来看,中国证监会解决新股“三高”问题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存量发行等措施能否有效解决“三高”问题,却令人担忧。一方面,存量发行目前还面临着法律障碍并未消除,短期内恐怕还难以正式启动。另一方面,创业板、中小板公司的股本本来就不大,可作为存量发行的股份就更加有限,除了为小限小非提前减持提供便利之外,对于解决“三高”问题作用有限。所以,对于新股发行制度的下一步改革,笔者以为,不妨采取多种发行方式并存的方式,即让询价发行与定价发行同时并存。让发行人有更多的选择,这其实也是一种市场化的做法。

        首先,对主板市场的新股发行可采取询价发行的发股方式,其发行方式维持现行的发股方式不变。目前的新股询价之所以会询出高价发行的结果来,这既有询价制度不完善方面的原因,也有询价机构胡乱报价、人情报价的原因。此外,还有一个客观上的原因,就是一些中小企业确实存在估值难的问题。不过,由于主板市场发行股票的公司都是发展比较成熟的公司,因此,在估值方面容易处理一些。所以,在完善现行询价制度之后,可仍然在主板市场实行询价发行方式。而且,通过询价发行的网下配售环节,可以确保一些大型航母公司的成功发行。

        其次,中小板、创业板的新股发行,可采取定价发行的发股方式。因为中小板、创业板公司,新股发行规模有限,在目前实行新股发行审批制的制度下,很难改变新股供不应求的局面。加上这些企业的估值很难有正确的评估。所以,在询价发行的情况下,发行价再高,也不存在发行困难问题。金龙机电发行市盈率达到126.67倍一样发行成功,且上市一样遭遇爆炒,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对于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的新股发行可直接采取定价发行的方式,以同行业或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为基准,根据市场情况折让不低于20%的幅度作为发行价格。这种定价方式,既参考了市场情况,也可以避免新股无节制的高价发行。

        当然,主板新股的询价发行与中小板、创业板新股的定价发行都只是原则性规定,允许发行人自主选择。但不论是询价发行还是定价发行,发行人都应该在新股发行的同时,发行等额的新股认沽权证,允许投资者在新股破发的情况下,将股票按发行价卖给发行人。如此一来,这就可以避免发行人一味追求高价发行的圈钱做法,因为一旦破发,发行人就要赎回所发行的股票,所圈的资金也将要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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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3月3日在向“两会”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应该加快进程,推动国际板早日推出,增强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分散国内投资者的风险,为抑制股市泡沫、释放流动性过多的压力创造条件。

        推出国际板是2010年中国股市最大的哥德巴赫猜想。不仅上交所将国际板推出列为2010年的工作重点,而且证监会也将“探索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列为今年证券期货监管七项重点工作之列。所以,今年“两会”上有委员、代表就国际板提出提案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就李剑阁委员的“推国际板抑制股市泡沫”提案来说,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中国股市的泡沫是否大到了需要人为抑制的地步?从李剑阁委员的提案来看,之所以要推出国际板,其目的之一是为了抑制股市泡沫,释放流动性过多的压力。但目前中国股市的泡沫大到了需要人为抑制的地步吗?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上交所发布的数据,3月3日,也即李剑阁委员提交提案的当天,沪市的平均市盈率水平为27.29倍。这一市盈率水平虽然远高于香港股市、美国股市这些世界上成熟的股市,但由于中国股市是新兴市场,中国经济的发展远远超过了美国,因此27.29倍的市盈率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区域,根本就不需要采取措施来抑制股市泡沫问题。毕竟中国股市有泡沫也是局部的,总体估值水平基本合理。

        其次,即便中国股市的泡沫达到了需要抑制的地步,也无需通过推出国际板来抑制。毕竟中国股市还有大量的大小非没有上市流通,也还有大量的国企、民营企业等待着上市融资。因此,如果中国股市的泡沫大到了需要抑制的地步,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加快大小非减持的脚步,加快国企、民营企业新股发行上市的脚步,何需求助于外企来发扬国际主义精神呢?

        其三,目前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并不成熟。除了大量的国企、民营企业都在等待上市,没有必要让外企来与国内企业争夺资金、争夺市场之外,国内股市本身不成熟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如主板新股的发行市盈率达到了60倍、中小板达到了80倍、创业板达到了120倍。在这种情况下,让国外通常只发10倍以下市盈率的外企来A股高价发行,这无疑是鼓励外企“抢钱”,损害国内投资者利益,导致国民资产流失。

        其四,推出国际板并不能分散国内投资者的风险。正是由于中国股市不成熟所导致的新股高价发行,因此外企发行A股,最终不可避免将重复新股高价发行的故事,外企背景甚至有可能使外企的发行价更高。如此一来,外企A股发行只会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投资风险。并且,外企A股上市都是在国内A股市场,根本不可能分散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实际上,如果真要分散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开通“港股直通车”倒是一个有效的办法,而且此举措还有利于国内投资者早日走向成熟。

        此外,早推国际板的提案对于李剑阁委员来说有瓜田李下之嫌。李剑阁委员是中金公司董事长,而中金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投行,推出国际板,中金公司是最重要的受益者之一。如今,国内一些投行为了一己之利不惜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中国股市的根本利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因此,李剑阁委员提出“早推国际板”提案同样有为中金公司谋私利之嫌。事实也确实如此,根据李剑阁委员的介绍,中金公司正在接触国际板重要客户。所以,李剑阁委员的“早推国际板”提案实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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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望在本月底推出的融资融券试点业务,从本周起开始对符合首批融资融券试点条件的11家券商进行专业评审,评审过关的券商将获得开展融资融券试点业务资格,然后,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就可以正式推出了。

        融资融券真的要来了,但令人忧虑的是,最后不论哪几家券商成为首批试点券商,都难以改变试点券商重融资轻融券的事实。11家券商在上报的试点方案中普遍存在重融资轻融券现象,融券占融资融券总规模比例最高仅为10%。融券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仅仅只是起一个陪衬而已,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重点明显偏向于融资方面。

        券商之所以重融资轻融券在一定程度上显然受到了国外市场的影响。相比融资交易,融券交易存在更多的限制以及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比如,保证金比例更高。一般情况下,同一只股票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会高于融资保证金比例。又如,卖出价格有限制。在卖出借入的股票时,投资者申报的价格不能低于该股票的最新成交价。正是基于种种限制等原因,成熟市场上的融券交易规模远远小于融资交易规模,以日本和我国台湾为例,近年来,这两个市场上的融资交易余额占融资融券总交易余额的比例分别保持在80%-90%之间。

        在成熟市场上融券规模远小于融资规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在成熟市场里,股票价格并没有大幅高估,市场融券做空的动力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股市的融券规模就可以远远低于融资规模。毕竟我国股市并不成熟,股票价格被高估现象较为严重,融券做空大有用武之地。

        因此,在我国股市,券商重融资轻融券主要还是主观上的原因。

        一是怕麻烦。比较融资与融券,融券业务无疑有太多的麻烦。融券不仅有着种种限制,而且仅就90家标的证券而言,不仅券商很难同时大量持有这90家标的证券,而且券商持有的,或持有量大的证券,也许并不是客户所需要的,相反,券商没有的,或轻仓持有的标的证券,也许正是客户所要借入的。

        二是怕失去赚钱机会。就融券的本义来讲,投资者在股价高位时向券商借入股票卖出,低位时再把股票买回来归还给券商,投资者在高卖低买中实现赚钱。但作为提供融券业务的券商来说,这无异于将自己赚钱的机会拱手让给投资者了,券商拿股票出来让投资者去赚钱,自己只收取利息费用,未免得不偿失。

        但不论是受国外市场的影响还是主观上的原因,券商重融资轻融券的做法都是不妥的,甚至有违管理层推出融资融券的初衷。融资融券对中国股市的最大贡献在于改变中国股市单边市的现状,赋予股市以做空机制。但如果券商重融资轻融券,那么,融资融券的做空机制就会大打折扣。相反,重融资轻融券将进一步助长股市的单边市格局,助长股市的多头气氛,这只会进一步加剧股市的投资风险。
      
        所以,对于首批试点券商的挑选,一定要体现融资融券业务均衡发展的原则,改变券商目前重融资轻融券的做法,规定融券规模不得低于融资融券总规模的30%,凡不达标的券商,将不列入首批试点券商之列。目前已上报试点方案的11家券商,则有必要在提高融券比例的基础上重新上报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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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两会”召开时,“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提案总是牵动着国人的心。今年,来自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的关于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案就格外吸引国人眼球。迟福林建议:中国应尽快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使城乡人均收入在“十二五”翻一番,年均增长不低于15%。

        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是一个关系到国人切身利益的提案。根据新华网“两会”前的调查,在“今年两会,你最关心的话题”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位居榜首,成为国人最关心的话题。因此,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案的提出很容易受到国人的关注。

        而且,“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也与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如去年12月5日至7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而“两会”前夕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也决定采取四项措施来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其中包括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低收入群体获扶持、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等措施。而且,迟福林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案中提出的“实施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和工资定期增长制度”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所提出的“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等措施高度统一。

        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于国来说,有利于扩大消费,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于民而言,有利于国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不过,真要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国人还是充满了疑虑,担心“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只是看起来很美,实施中却难以落实。

        一是担心“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难以具体落实。比如,在提高职工收入方面,迟福林建议实施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和工资定期增长制度,但这种集体谈判制度与工资定期增长制度,在实践中很难落实。毕竟在竞争性行业,企业的盈利是有限的,职工工资的增长,必然带来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如果企业的盈利难以保持,那么企业就很难经营下去,如此一来,职工的就业都会成问题。又如,“职工持股计划”也存在政策性的难题,如企业改制上市,就要取消职工持股。而作为非上市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效益不佳,职工持股还会造成收入减少。

        二是担心“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变成了“国家干部、公务员收入倍增计划”、“垄断企业职工收入倍增计划”。与一些企业提高工资收入有困难相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垄断行业提高收入就很容易。一旦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一般企业职工的收入没有增加多少,而那些收入本来就高的国家干部、公务员、垄断企业职工的收入倒是轻而易举地“倍增”了。

        三是担心“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成为物价上涨的借口,演变成为“物价水平倍增计划”。以至“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没有实现,物价水平倒是“倍增”了100%、200%,这反而使得国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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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明星基金经理频频“弃公投私”、公募基金人才大量流失的问题,日前,国内基金业唯一一位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表示,将提交一份关于探索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就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尽快调研和论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谢卫建议,基金公司开展股权激励不妨新老并重。一方面可以考虑允许具备条件的基金从业人员等专业人士参与新基金公司的发起和设立,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成立的老基金公司,可以通过股权激励鼓励员工持股。

        公募基金人才流失问题,确实是困扰基金业健康发展的一个老大难。根据统计,2006-2009年,国内基金业分别有160只、188只、189只和199只基金发生基金经理变更,基金经理变更的基金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这种态势目前仍在延续。如刚刚过去的2月份,基金业“日换一将”,在仅仅15个交易日中,共有8家基金公司的17只基金的基金经理离开工作岗位,与1月持平,均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如何留住人才,保持基金业的稳定发展?这成了基金业必须解决的问题。不少业内人士纷纷建言,在基金公司实行激励机制,甚至包括采取股权激励的办法。全国政协委员谢卫的提案,就是这种观点的最直接反映。

        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确实是一个留住基金人才的办法。但就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来说,仅仅只是建立股权激励机制还不够。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一些基金经理投奔的私募基金中同样没有股权激励机制,但那里的收入却是与投资收益挂钩的,投资收益高,私募基金经理的收入就高,私募基金经理的价值可以在他们的投资收益中得到体现。而且,一些业内人士把目光盯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层面,无非是看中了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缘故,如2008年基金业亏损1.5万亿元,但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却高达307亿元。这种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本身就不是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体现,而是对基民利益的损害。

        所以,要留住基金人才,还有必要改革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目前这种按基金规模的1.5%或1%的比例来收取基金管理费的办法,其实是一种养懒,是基金业的大锅饭。它不利于体现基金经理的价值,也没有把基金经理的收入与投资收益挂钩,因而招致基金经理的不满。所以,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必须改革:一方面是大幅度降低基金管理费的固定提取比例,另一方面是实行浮动的管理费,按投资效益提成,基金经理投资水平高,其投资收益就高,提取的管理费就多,相对应的工资收入就高。此举同样有利于留住基金人才。

        还有一个为基金投资松绑的问题。目前的股票型基金有一个60%的仓位限制,该规定不利于基金经理做空,从而影响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发挥,体现不出基金经理真正的投资水平。特别是在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将要推出的情况下,这就使得只能做多的股票型基金难有用武之地。所以,要留住人才,体现基金经理的价值,为基金投资松绑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有统计显示,在流失的基金经理中,偏股型基金经理流失的比重最大,以2月份为例,在17只更换基金经理的基金中,偏股型基金就占了13只,这一数据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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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值年报披露期。随着年报的披露,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推出了高送转分配预案。由于高送转是年报期间股市里最大的炒作题材,因此,捕捉高送转公司成了广大投资者共同的心愿。

        不过,在“准确”伏击高送转公司方面,机构投资者总是“神枪手”。虽然中小投资者在捕捉高送转公司时大多是“无头苍蝇”,但机构投资者却能“先知先觉”,那些拥有高送转分配方案的公司大都被机构投资者收入囊中。根据《上海证券报》2月24日的报道,截止当天共有21家公司披露了高送转预案,其中18家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都或多或少有着机构的身影,獐子岛、中国卫星、东方雨虹、卧龙地产、中兵光电等不少公司更是在第四季度遭到机构投资者的“精确”增持,并为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

        为什么机构投资者总能“准确”地伏击高送转公司呢?究其原因,主要有这样三点。

        首先,对于大多数高送转公司来说,它们或多或少还是有踪迹可循的。这类公司通常具有股本小的优势;具有高公积金、高未分配利润和高净资产的“三高”特征;而且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盈利能力强、具备成长潜力为佳。机构投资者对这类公司进行伏击,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较大。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量较大,可以同时伏击很多的公司。如果其中有部分公司推出了高送转方案,这些成功遭到机构投资者伏击的公司就会受到市场的关注,至于那些没有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自然不在市场关注的范围之内,从而造成一种机构“准确”伏击高送转公司的感觉。

        其次,机构能“准确”伏击高送转公司,也与机构重视调研有关。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量较大,一些机构投资者出于慎重投资的需要,往往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从上市公司中获得第一手资料。至于这些资料是否涉及到公司利润分配方面的内容,自然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遭到机构投资者“准确”伏击的獐子岛,其年报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接待现场来访的投资者达百余人次。

        此外,机构投资者“准确”伏击高送转公司,不排除内幕交易的可能性。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大都非常重视处理好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不论是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是大小非减持,都离不开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投资基金的大力支持。也正因如此,每年利润分配之时,不排除机构投资者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筹码向公司方面提出高送转的要求,而上市公司方面也借此机会密切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推出高送转方案来迎合机构投资者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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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融券来了

    (2010-03-1 07:38)

     

          进入2010年,融资融券大步向股市走来。继1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之后,在1月13日到14日举行的2010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被确定为2010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第一件大事。1月22日,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乐观估计,融资融券有望在今年3月份出台。

          融资融券来了,这是投资者期盼已久的事情。在投资者认为股票要下跌的时候,你可以向券商融券,先在高位做空,然后在低位回补,归还给券商即可;在投资者认为股票要上涨的时候,你可以向券商融资买入股票,然后待股票上涨后再卖出股票,将资金归还给券商就是。因此,投资者只要做对了方向,不论股市上涨还是下跌,投资者都可以赚钱,融资融券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赚钱机会。

          融资融券的意义显然不仅仅如此,它实际上是股市的一次革命。一直以来,中国股市只是一个“单边市”,投资者只有做多才能赚钱。这就养成了投资者的多头思维,甚至是“死多头”。投资者一味做多的结果,不仅推高了股价,使股票价格严重脱离股票的价值,同时也使股市的投资风险不断增加。中国股市因此沦为投机市。融资融券则赋予了中国股市做空的功能。在股票价值高估的情况下,投资者向券商借入股票先行卖出,这种融券业务,其实就是一种做空机制。其积极意义在于防范股票价格过度背离股票的投资价值,使股票由过度投机向正常投资回归。

          不过对于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由于融资融券的保证金都在50%以上,所以在操作正确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收益有可能增加一倍。但如果出现操作错误,那么投资者的损失同样也是放大的。所以,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时一定要保持慎重。

          当然,融资融券业务也存在一些难以令投资者满意的地方。比如,融资融券业务只适用于标的证券。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只能是标的证券范围内的股票,能融入的证券也只能是标的证券。非标的证券不属于融资融券范围,这就使得绝大多数股票无缘融资融券业务。

          而且,融资融券业务也为投资者设置了较高的参与门槛。根据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报道,目前业界就此达成的共识是,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金融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另外11家参与启动试点全网测试的券商几乎都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定在资金100万元甚至200万元。这就意味着97%以上的投资者将失去参与融资融券的机会。

          但尽管如此,对于具备参与融资融券资格的投资者来说,还是尽可能参与到融资融券中去。投资者要想成功地运用融资融券这个工具,就必须学会驾驭它。目前融资融券的杠杆效应远远小于股指期货,为了参与股指期货的需要,投资者也有必要在融资融券上练兵。

          而对于无法参与融资融券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也应该要适应融资融券所带来的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

          一是在标的证券中寻找投资机会。有资金才有行情。既然融资融券业务仅限于标的证券,那么在这些资金的参与下,标的证券走向活跃是可以期待的。

          二是重视波段操作。由于融券业务是一种做空机制,因此在标的证券股价炒高之后,那些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自然会通过向券商融券来做空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因此投资者要注意波段操作。如果捂股不动的话,投资者肯定会“坐电梯”。只有不断地高抛低吸,投资者才有可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

          三是参与券商股的投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券商是最大的受益者。那些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其业绩的提高是肯定的。投资者可以逢低买进这样的券商股,以分享融资融券带给券商的收益。

          此外,对于那些热衷于投机炒作的投资者来说,则要回避对标的证券的炒作。在可以融券做空的情况下,炒作标的证券将面临市场做空的压力,这将增大炒作的风险。相反,非标的证券因为没有做空机制,其炒作基本上还可以维持原来的炒作模式,而不会受到融资融券所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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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金所安排,从2月22日9时开始接受投资者开设股指期货账户。不过,从开户头两天的情况来看,总体上可用冷冷清清来形容。如开户首日全国只有近20位投资者搭上股指期货开户头班车,不少城市出现了“零开户”。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股指期货对于国内投资者来说,还是新生事物,投资者还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更何况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很大,投资者有必要对股指期货作深入的了解。而且,股指期货开户门槛的资金限制不低于50万元,这又把很多投资者挡在了股指期货的大门之外。此外,目前一些券商营业部还不能办理股指期货的开户手续,这也使得习惯于在券商处开户的投资者暂时放缓了开户的步伐。更何况目前离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还有一段时间,投资者开户并不着急。因此,股指期货开户遇冷实属正常。

        不过,对于有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还是早日开通股指期货账户为好。毕竟开通股指期货账户不象开通股票交易账户那么容易,投资者不仅要有50万元的保证金、要有仿真交易或商品期货交易的经验,同时还要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及风险承担能力评估。只有测试过关及评估达标的投资者才能开通股指期货账户。因此,投资者要参加随后的股指期货交易,早开通账户才能早安心。而且,对于一些中小投资者来说,为了跨越50万元的资金门槛,不排除借钱或几个投资者之间相互帮扶的可能,这就更需要早日把账户开通,以便早日省去一件麻烦。

        然而,开通股指期货账户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是两回事。投资者虽然可以早日开通股指期货账户,但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却必须保持谨慎。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参与股指期货的最大经验就是仿真交易,但这种经验并无实际意义。毕竟股指期货推出之前的仿真交易,并没有机构之间的博弈,这种经验当然不值一提。更何况,仿真交易与实际交易的盈亏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投资者交易时的心态也完全不同。仿真交易时的高手,到实际交易中也许会亏得一塌糊涂。所以,对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一定要慎重。

        首先,是在股指期货正式推出之后,投资者有必要重新进行一段时间的仿真交易,以修正自己之前的仿真交易经验。因为只有在股指期货正式推出之后,沪深300指数的走势才存在机构之间的博弈,此时的仿真交易才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

        其次,是多看少动。根据开户门槛设置,投资者要在累计10个交易日完成20笔以上的仿真交易成交记录。如果是在实际交易中,这样的频繁操作也许将会是一场灾难。投资者开通账户并不意味着投资者一定要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要做的事情是多看少动。只有在看准行情发展方向的情况下,钓鱼似地参与股指期货,而没有必要天天参与交易,甚至一天要做几笔交易。

        此外,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一旦发现操作方向错误就要及时平仓。对于股票交易,投资者可以捂股不动,即便套牢了也还有解套的可能。但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在出现操作错误的情况下,务必及时平仓出局。如果投资者象股票投资一样捂股不动,那么投资者的保证金就会源源不断地损失,直到保证金亏光,最后被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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